2020年12月12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绥芬河市本土3例、东宁市本土1例、塔河县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2020年12月12日24时,现有确诊病例7例(东宁市本土2例、绥芬河市本土4例、塔河县境外输入1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例(绥芬河市本土2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1:女,33岁,无业,现住绥芬河市海融富华苑。
病例2:男,6岁,绥芬河市某小学学生。
病例3:男,4岁,绥芬河市某幼儿园儿童。
三人均系与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共同生活的密切接触者,已在集中隔离观察中。12月12日,在对所有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核酸筛查时检测结果呈阳性,专家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4:系12月11日由俄罗斯境外输入塔河县的无症状感染者订正为确诊病例。
病例5:女,68岁,退休人员,现住东宁市花园小区。12月12日在全市核酸筛查检测时呈阳性,专家诊断为确诊病例,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有关部门对病例所有排查出的密接者和密接的密接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病例曾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封闭管理。
疫情当前,提醒大家必须始终保持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各级疾控和医疗机构要抓好疫情监测、院感防控工作,做好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疫情地区要做好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和信息推送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和岗位责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面落实人物同防要求,严格执行入境人员、货物和冷链产品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管控,严格制度执行,强化闭环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特别是重点景区要把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抓在手上,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切实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防疫卫生习惯。要总结经验教训,查漏洞、补短板,健全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有针对性地完善应对突发疫情防控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加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不受疫情影响。(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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