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郭宇靖)记者8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为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北京市住建委起草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细化具体流程。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办法共19条,分别从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组建条件、人员资格、成立流程、备案刻章、具体职责、会议制度等进行了规定。
此前发布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未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流程。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只需按照发布公告、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确定委员名单、备案刻章等步骤即可完成,降低了成立难度,缩短了完成时间。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届满或解散的三种情形:一是已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解散;二是因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房屋灭失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物业管理委员会无法存续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解散;三是如果三年期满还没能成功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乡镇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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