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月,又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出口管制法》正式生效;促销时经营者不得先提价再折价;国家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有科研不端行为“一票否决”;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首部《出口管制法》生效
我国首部《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法律,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经营者不得先提价再折价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有科研不端行为“一票否决”
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即对违反伦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等行为的科研人员、机构“一票否决”。
新版中国药典正式实施
新颁布的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将于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是迄今颁布的第十一版药典。新版药典对已上市药品的生产和药品的研发上市都具有强制约束力,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施行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12月1日起施行,对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限制性条件的监督和实施、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调查等全流程内容分章作出规定,并整合各流程共性内容,增加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三章,共有七章65条,建立了统一完备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
医药代表不得承担销售任务
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12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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