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的发现、发掘和研究已经经历了近百年的历史。早在公元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籍学者安特生在河南、辽宁等地发现了属于中国人文化遗存的石器时代遗址,因此,将他的发现称之为“中华远古之文化”即“早期中国人的文化”。因仰韶文化最早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被发现,所以用考古学的惯例命名为“仰韶文化”。
仰韶文化的地理跨度很大,河南在中原,辽宁在关外,就现在而言,两地的文化差异性还是存在的。但是,两地的历史遗迹和出土文物似乎超越了今天的地域文化的特点,用一种近乎相同的生活方式各自存在于遥远的空间。两地同属一个时期的文化,之间有没有影响、又是如何相互影响的,值得人们去探讨和研究。
仰韶文化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子结构多为方形、长方形的半地穴式建筑;二是窖穴形制多呈口小底大的袋状和口大底小的锅状;三是墓葬形制以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为主;四是出土有长方形穿孔石刀,梯形石斧、锛、条形凿等石器;五是陶器最富特征的有圜底钵和盆、蒜头细颈壶、葫芦口尖底瓶、大口尖底罐等;六是陶器表面装饰有彩绘、绳纹、弦纹、锥刺纹和附加堆纹等多种纹饰。
仰韶早期居民显然对色彩和图画具有潜意识的偏好,他们对日常生活用品的要求,加入了“美”的诉求。因此,彩陶艺术在这个文化时期被很好地继承和创造性地发展了。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仰韶文化的典型彩陶制品,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彩绘图案别具风格不说,在造型和装饰方面也有较大的进步,如彩陶器的种类增多,除前期的圜底钵绘彩外,在盆、瓶、壶、罐、盂等器类上亦绘彩。
仰韶文化的绘画艺术所以能取得显著成就,和陶器制作工艺的发展分不开的。陶器是仰韶文化绘画艺术的载体,当时制陶工艺相当成熟,从原料选择,塑造器形,以致火候等一套生产过程都掌握得很好,制陶方法一般采用泥条筑成法,小型器物用捏塑法,部分器物采用慢轮修整法,即在口沿部分进行轮修,陶器的质地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次为泥质灰陶,陶色均较纯正。陶器制作完成后,陶工们有意识地在一些陶器上刻划上了符号,这些符号据统计有270多个标本,52种不同的符号,关于刻划符号的涵义,看法颇不一致,郭沫若认为:“就是中国文字的起源”,也有人认为是制造者的记号,后一种看法显然和绘画靠得比较近。
仰韶文化绘画艺术以早期和中期最为发达。早期彩陶以单彩为主,即以红地黑花最多,中晚期多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形成复彩,色彩绚丽美观,题材分为两类,一是象生性的人物、动物、植物等写实画,一是装饰性的几何形图案画。早期的人物画多以人面为主,有的辅以线纹或网纹。中期的人物画题材更为丰富,如洪山庙的彩陶缸上,有的绘人物狩猎图、有的绘人物裸体图、有的绘男根图及手掌图等。动物画常以飞禽、走兽、鱼、蛙、爬虫为题材,而且已经能准确的捕捉和表现各类动物的不同姿态,如北首岭的鹭鸟衔鱼图,洪山庙的双鸟戏龟图,大地湾的两兽相扑图等。王家阴洼发现的葫芦瓶,在其腹部用黑彩绘五尾鱼图,作遨游状,构图活泼、形象生动。彩陶中的植物画常以树木、花草为题材,同时还以水波、太阳、月亮、星座、日晕、火焰等自然现象为题材,也有以生产工具为题材的。彩陶上的装饰性几何图案是由平行线、斜线、竖线、曲线、弧线、圆点及三角所组成,是对景物或形体的一种抽象式的概括,即由点、线、面的条理性反复、重叠、交叉与组合变化而成的,构图多采用正反和阴阳对比的艺术手法,使图案在整齐中又富于变化,因而具有独特的节奏和韵律之美,既可作为日常生活用品又可作为艺术品供人欣赏。
居民通过制造彩陶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所以从这些绘画艺术品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创造才能和艺术水平,作品的造型设计和题材的构思,反映出他们的聪颖智慧和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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