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将于11月19日9时许在昭阳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该案受害女孩代理律师吴昆11月18日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提出的民事赔偿金额包括医药费、伙食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在内,共计50多万元。
吴昆进一步解释称,在刑事案件中,没有伤残等级赔偿金。按照相关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需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则支持直接经济损失,不支持间接经济损失。因此受害方并没有提出伤残赔偿金。
同日,受害女孩父亲耿先生称,今日律师告知,女儿右手伤情鉴定为9级残疾。此前,女儿小耿在医院经历5个多月的治疗,加上当地政法委给的5万元,一共花费了10几万元,目前仍欠医院5万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今年3月29日通报称,一名15岁少女被人持刀和皮带胁迫卖淫,其不愿顺从,后从五楼跳下受伤。包括两名未成年人在内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11月17日,受害女孩父亲耿先生称,经过五个多月的治疗,女儿小耿已经出院。“右手残疾了。”耿先生说,目前小耿在当地一所学校继续上学。(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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