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受贿一案。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姜国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姜国文利用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诉讼执行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395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姜国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姜国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原题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受贿案一审开庭》)(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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