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河南省永城市的“女司机醉驾玛莎拉蒂撞宝马”案,终于迎来了判决,却并非很多人期望中的“理想判决”。肇事的女司机谭某某,在醉酒状态下,画出一幅令人瞠目结舌的“肇事图”: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又与对面驶来的两辆轿车剐碰,并高速追尾等待通行信号的宝马汽车。造成了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有不顾群众阻挡逃逸的恶劣情节,在众人看来,着实是一死难赦其罪,居然仗着家里有钱,在赔了钱、达成了和解协议后就不用偿命。
但是,从法律上来讲,谭某某确有“从宽”的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也明确,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甚至“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就本案来讲,谭某某方已与受害人一方达成和解协议,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虽然犯下的是最高量刑可达死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板子落下也会“柔和”很多。
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份判决也有合情合理之处。虽然被撞身亡的死者家属一度表示,宁愿不要一分钱的赔偿,也希望肇事者能接受最严厉的判罚。这种悲痛万分的心情,其实不难理解。但是现实中,有的死者家属生活已陷入困境,被撞后烧伤的宝马车驾驶员王交通,烧伤面积达40%,今后的医疗费用,注定是一笔“天文数字”,他和家人还等着赔偿费用来救急。根据披露的和解协议,伤者王交通将获赔600余万,两名死者家属各获赔200余万,有了这笔“创纪录”的赔偿费用,无论对伤者家属,还是对死者家属,都能解决现实中的燃眉之急,也能纾解些许创伤。比起拒绝刑事和解、更高的量刑,这样的“刑事和解”判决,更有利于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利益,体现“恢复性司法”理念,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上千万的“天价赔偿”费用、无期徒刑,醉驾玛莎拉蒂撞宝马案里,违法者为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也为那些潜在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豪车嚣张”不是违法的通行证,遵纪守法才能保自己平安,保社会平安。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
新闻推荐
陈力卫,日本成城大学教授,专攻日语史、中日语言交流史,著有《东往东来:近代中日之间的语词概念》、《近代知识的翻译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