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被撞起火燃烧后的宝马车。据央视新闻11月6日,备受关注的河南省永城市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9年7月3日,醉驾女司机谭明明载着刘松涛、张小渠两人,驾驶玛莎拉蒂汽车连续刮蹭了多辆小型轿车并逃逸。最终又撞上等待信号灯的宝马汽车,并致车辆燃烧,宝马车上3人中,后排座上的2名男子当场死亡,驾驶员重伤。
目前,3名被告与3名受害方就该案中的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伤者王某某将获赔600余万元,两名死者家属各获赔200余万元。
宝马正在等红灯被撞起火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一烤串店聚餐饮酒后,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东城区沱滨路、文化路等多条城市路段行驶。行至花园路时,连续刮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接连与对面驶来的一辆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相刮碰,因无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坐在后排的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即驾车强行冲出,沿花园路、车集路向东外环路方向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街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使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共造成他人车辆损失10余万元。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案发当晚,谭明明(23岁、无业)、刘松涛(24岁、澳大利亚留学生)和张小渠(21岁、市属企业职工)共喝了三种酒:1瓶红酒(刘松涛从家里带的),3瓶清酒(张小渠饭前买的)、11瓶啤酒(在烤串店点的)。经检测,谭、刘、张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67.66mg/100ml、231.10mg/100ml、170.36mg/ml。撞上宝马车时,玛莎拉蒂的车速为120~135km/h。被害人葛某某、贾某某在车辆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谭明明构成重伤二级,刘松涛构成重伤二级,张小渠构成轻伤一级。
同车人连说“谭明明快跑”
谭明明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回应,事发前其实叫过代驾,但代驾一直未到,于是三人就坐在车上等。到晚上10点23分,谭明明驾着玛莎拉蒂,载着两个朋友从停车点离开。
车上路后,当晚10点36分左右,谭明明驾驶的车辆与停在路边的多台小型车发生刮蹭,被人截停三次。
刮蹭地点,是永城市内一条路宽不足6米的小巷。小巷名为地税巷,每到夜晚,巷子两边,总会停满各式车辆,驾车从中间通道通过,当地人都会非常小心。目击者说,“她横冲直撞,将停在道路一侧的一排车,蹭了个遍。”
刮蹭其他车辆后,附近小区有一位业主,先后两次,通过驾驶室车窗将玛莎拉蒂熄火,但谭明明还是两次将车启动。
最后一次,是对向行驶的轿车司机,从玛莎拉蒂副驾驶直接上车,当时谭明明曾告诉对方,自己不会走,但该司机下车后,谭明明再次发动汽车。
为截停谭明明,曾有两名车主将车斜停在谭明明的车前,期望逼停这辆轿车,但最终没能阻止她。
谭明明多次接受警方讯问时称,发生连环刮蹭事故后,她曾慌张问怎么办,张小渠连说“谭明明快跑”。庭审中,谭明明说,她听到刘松涛也说了话,但因张小渠的声音盖住了刘松涛的声音,刘松涛说什么她没听清,意思也是让走。
一辆车被撞毁了三个家
被撞后烧伤的宝马车驾驶员王某某当时31岁,为重伤一级。而事故中的两名死者,葛某某与贾某某,当时一个44岁,一个43岁,事发前同为当地一人力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
王某某的妻子现在还在医院里照顾他。王某某全身百分之四十严重烧伤,面部五官眼睛、鼻子、嘴均严重烧伤,已经接受过植皮手术,后期治疗、五官移植、整容等仍需要巨额费用。
葛某某的女儿今年上高三,因放不下爸爸抑郁休学,“这都在家将近半年了,也不出门也不上学,跟她沟通,你一说她就掉泪,她也不跟你说话,(就说)想爸爸。”葛某某的妻子说。
贾某某的妻子曾对媒体记者表示,事发后,她和两个儿子的生活陷入困境。“我们不仅失去了一个顶梁柱,最重要的是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之前我小儿子学习成绩还不错,他爸爸出事之后成绩也下降了,一个假期里都是把他自己锁在家里。”
贾某某的妻子乔女士称,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要求判谭明明死刑。死者贾某某的姐姐得知宣判结果,也表示并不满意。她说希望判死刑,司机醉驾毁了一个家庭,多少钱都换不回他的命。
据澎湃新闻等
【本案焦点】
为什么定性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
审判长:本案是一起由醉酒驾车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被告人谭明明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逃离,在市区内高速行驶中撞击正在等待通行信号的宝马轿车,致乘车人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重伤;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在发生事故后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以致发生严重后果。被告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为什么从轻处罚
判处无期徒刑?
审判长:根据刑法规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三被告人共同饮酒后,被告人谭明明驾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无法通行,被撞车主和周围群众劝阻时,刘松涛、张小渠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谭明明不顾周围群众劝阻,继续驾车逃逸,高速撞击被害人驾乘车辆,酿成惨案。谭明明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系主犯,依法本应严惩,鉴于其驾车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故意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谭明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以上情节,参考近年来类似案例裁判情况,决定对谭明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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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言,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日本东京大学人文社会系研究科博士后。现为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主要研究东亚殖民地文学、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