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甘皙)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农业技术人员量身定制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增设了正高级职称,完善了评价专业,开通了新型农业人才的职称评价渠道。
据了解,农业系列是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研究所、涉农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的农业人才进行评价,是农业人才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目前,北京市每年有4000余人申报农业领域职称评价,涉及农学、园艺、畜牧、兽医、农业技术信息化等专业领域。
《实施办法》将农业人才分为技术研发型和推广应用型两类。对农业技术研发人员,重点评价其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等研发、农业科研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人员,重点评价其在技术创新、技术推广、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农民培训以及增收致富等服务“三农”方面取得的实际业绩。农业系列职称将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纳入该市职称评价计划,每年组织一次。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将进一步畅通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增设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和正高级兽医师。同时,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职称,面向在乡镇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从事各类技术推广、农业生产、农业服务、农民培训等工作的人才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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