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一村民嫁女被举报了,事情源于一段网上视频。鄱阳县侯岗乡塘西村村民的嫁女仪式上,用筛子盛着现金26万元。网友认为系“天价彩礼”,对其进行了举报。当地调查后,对当事人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并将该事在塘西村移风易俗宣传栏红黑榜上以“黑榜”张榜公布。(10月11日“江西日报”微信公众号)
对不符合移风易俗精神操办家事的惩治性处理,总会引发争议,农村基层管理者的说法是,没有硬性手段,陈规陋习难扭转。但更多舆论观点则认为,“有法可依”是绕不过去的障碍。以此事来说,村民嫁女的陪嫁,以筛子盛装巨额现金,不论形式还是数额,从移风易俗视角上看都不好;然而,站在法律和权益角度上审视,任何人都无权限制人家操办仪式的自由。不管怎么说,用筛子盛现金不违法,乡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并让人家上“黑榜”,依据的是哪条?
按理说,移风易俗的工作只能在宣传引导的路径上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也不是执法机构;如果移风易俗要靠执法手段实现,那也应该是立法先行。
必须看到,当前很多乡村地区的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问题很是让人头疼,民众负担十分沉重。人人深陷其中而又不能自拔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村组织出面遏制陈规陋习问题,实际上也是对大家的一种拯救。针对这种问题,今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移风易俗工作上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试点。然而,民政部《意见》中关于移风易俗的措施,指的都是“倡导”“引导”“服务”等,而没有“强制”的授权。
本应通过引导等软手段推进的移风易俗工作,到了一些基层就变成了靠硬性规定,这种现象每每引发“懒政”的质疑。习惯于用简单粗暴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行为方式,也最能暴露某些基层管理者的治理能力水平。如果任何事情都可以用“下命令”、强制处罚这样的手段解决,管理方法、工作能力等等还有用吗?
最伤不起的,还是法治精神和原则。近年来中央政府一再强调,公权行为必须奉行“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私权行为的“法无禁止即自由”必须得到保护。由此说来,基层组织“通报批评”村民用筛子盛现金的行为没有任何制度依据,即便“初衷是好的”,也不能成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理由。
假如,当事村民依法相“磕”,不管是“全乡通报”还是“上黑榜”,恐怕都涉嫌侵害公民名誉权。而法治社会要求公权力行为必须有法可依,还因为,权力一旦被允许可以突破法律红线,它除了可以绕过法律做“初衷好”的事情,会不会绕过法律去做“初衷坏”的事情,就不确定了。因而,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仅以“初衷”去评价权力行为的正当性,而必须作“合法性”的审查。□马涤明
新闻推荐
白衣为甲、逆行出征,今年初,一个展现抗疫一线人民英雄群像的15米长卷漫画《中国抗疫图鉴》刷爆朋友圈。正在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