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房东卖掉
李女士在北京海淀区有一套房,她想把这套房卖掉,于是委托了链家和麦田这两家中介公司帮助寻找买家。与此同时,李女士还采取了边售边租的方法,将这套房子通过链家短租给了从深圳来北京出差的赵先生等三人,租期为半年。
李女士强调,自己在签合同时已经口头告知赵先生,自己这套房屋是待售状态,意味着随时有卖出去的可能,赵先生对此情况知情并认可,还答应愿意配合购房者看房。
7月31日,签下合同不到一个月,麦田房产将李女士的房子卖了出去,但赵先生等三人却不愿意腾房。李女士告诉记者,赵先生要求李女士除了退还所有房租和押金以外,还需要额外补偿他们3万元。李女士认为自己不能接受这个要求,便不再与其交涉。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提出的这3万元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李女士单方面违约导致自己和同事需要搬离,所以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李女士要额外补偿其一个月的房租(1.25万元),另外这套房子的中介费也需要李女士承担(10625元),这样便合计2.2万余元,再加上一些与房子相关联的公司补贴(这些补贴在更换房屋后公司将不再支付)等开支,总共凑整3页元。
最终由于谈判破裂,双方便一直僵持。李女士表示,九月初她与赵先生通了电话,对方提出第二套解决办法,即想要赵先生和同事搬家,李女士需要按每人每天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直到合同期满。赵先生表示,如果按照这种方案解决,公司交付给李女士的房租和押金都可以不要。
“他要求按照一天500元的标准补偿他们,三个人一天就是1500元,我算了一下,从现在开始到合同期满,整个费用超过了22万元。”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个要求太夸张了,她实在不能接受。李女士表示,据赵先生所说,每人每天500元是其所在公司的出差补助标准。
说法
律师庞九林表示,赵先生没有资格向李女士提出赔偿要求,因为合同显示乙方为一家公司,那么索要赔偿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赵先生如果要提这个要求,就必要证明自己有资格代理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此外,租房合同中并没有关于房屋买卖后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该如何赔偿的条款,但单方面解除协议的补充说明指出,出现单方面违约的情况时,应该由李女士赔偿一个月的房租,那就应该按此执行,所以赵先生提出的22万元是不合理的,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赔偿是可以谈的,赵先生也可以不接受李女士提出的赔偿数额,要求其继续履约。”庞九林表示,如果赵先生要求继续履约,李女士就应该告知买房者相关情况,如果买房者可以接受,则将剩余房租转给买房者,让赵先生继续履约。
庞九林说,其实这件事是比较简单的民事纠纷,一般最后都会以私下调解的方式解决,“这种事件的维权成本太高了,无论哪一方起诉,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其实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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