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末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此次采用“指导意见+典型案例”的方式,用二十二个条文,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意见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
正当防卫是指为防止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而对侵害者予以必要反击的行为,是法律赋予公民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牵动着大家对司法捍卫公平正义的信心。此次新规对舆论中常见的“模糊地带”予以厘清,切实矫正了“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法治的初心,就是守护一个社会最核心的价值关切。从去年两会“两高”报告直面回应热点案件,到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大篇幅重申相关理念,再到如今新规出台,“鼓励正当防卫”,意味着正当防卫不再是受害人自我保护行为的一种权利救济,而成为推动公众与不法侵害斗争的价值导向。同时,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的案件逐渐增多。
当然也要看到,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不少地方正当防卫有关制度仍在“沉睡”,甚至在个别案件的处理上引发了舆论争议。有些执法人员总想“息事宁人”,习惯了以“各打一板”处理所有问题,更有甚者纵容违法者“反咬一口”。种种情形,不仅是在向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更是在挑战法律尊严。
徒法不足以自行。让新规发挥应有作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仍然任重道远。就眼下而言,舆论对相关案件的具体划分、处理方式还有一些追问,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解读,讲透法理、情理。更进一步看,还是要从司法实践中将各项规定落在实处。在涉正当防卫案件中,各环节工作人员要秉持客观公正的法治立场,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和稀泥”,以此强化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期待新规成为良好契机,让正义挺直腰杆,让作恶者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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