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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欠薪案中,只要打工者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胜诉的可能性就较大。但打工者赢了官司却经常遭遇执行难,拿不到欠薪。律师支招,可以尝试执行和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履行完成,案件终结之后打工者可以拿到一部分工资报酬,企业也可以从涉案名单脱离,不再影响贷款审批和授信,继续生产经营。
近日,因某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工资导致员工集体讨薪的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案。这些案件历时2年,起因是某控股公司及其旗下的各子公司因经济原因单方裁员、与打工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未向打工者支付拖欠工资,涉及餐饮、旅游、地产、便利店的130多名员工。“判决书从去年底就开始陆续发下来了,但一直到现在,执行估计是有些困难的。”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石小峰律师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欠薪案只要签了劳动合同打赢官司不难,但打工者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该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是胜诉关键
曹波是该公司某家餐饮店的员工,他告诉记者,2016年公司与他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中开始延发工资,“我们每月10号发工资,刚开始拖到18、19号才发,后来几个月慢慢就不发了。”曹波是这家店的老员工,“我们餐饮店有好几家分店,口碑一直不错,我对公司也有感情,从基层一直做到管理岗位,中间很多员工因为不发工资陆续离开,我一直没走。”直到2018年底,公司拖欠他半年工资共计4万元,为了生计,他才开始找新工作。
说起这起欠薪案,该公司某子公司的人事主管李梅告诉记者:“公司在全国大概有1000多名员工被欠薪,有些一线员工,比如餐饮店、便利店的服务员,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干1个月不给钱就走人了,这次参与诉讼的都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员工。”
“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有出勤证明,有欠薪事实,基本上欠薪案就能胜诉。”石小峰说,“但是现实中也存在很多打零工的不签劳动合同,也有企业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不跟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此前,有法律专家就曾表示“我国制定了严格的劳动合同签订制度,但是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没有劳动合同,加上农民工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就难以确认劳动关系。对此律师提醒,想要讨薪胜诉,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是关键因素。
执行才是维权的难点
“判决书下来了,不给钱有什么用。”曹波的这句话可能代表了大部分讨薪打工者的心声。李梅也告诉记者:“有些一线服务员觉得欠1个月工资也不多,几千元钱,讨薪不成还耽误挣钱,就放弃维权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讨薪案中公司一旦出现经营困难、老板“跑路”,很多情况下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很难找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靳欣告诉记者,今年受疫情影响,欠薪难执行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旅游、互联网、教育等行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实际控制人,或者因其他公司或个人代收货款找不到公司财产等原因,同时由于申请执行人维权意识薄弱,收集证据不足,使得执行更是难上加难。
因此,农民工讨薪的症结不在于官司难断,而在于即使官司打赢了,也很难拿到钱。
“员工可以作为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去申请。”石小峰说,公司破产后拖欠员工的工资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要清偿拖欠的工资。但是由于很多员工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可以通过此途径维权。
和解是化解执行难的好办法
石小峰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市西城区和大兴区的法律援助合作单位,就他们接触的欠薪案件情况来看,由于政府对农民工讨薪的关注,近几年,农民工讨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从制度设计上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权益。该条例中有诸多保障农民工获得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然而对于打工者来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该怎么办?律师建议,对于已经进入执行的讨薪案来说,员工要主动收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财产线索的证据,积极向法院提供线索,帮助查找公司财产。还要注意不要使用暴力、敲诈勒索、威逼利诱等非法方式来维权。
靳欣告诉记者,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更愿意看到的是,企业与员工能够相互体谅。作为企业经营者来说,要想办法保证员工有基本收入维持生活;对于打工者来说,也要给公司缓冲时间。比如,可以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方式,达成执行和解。
据靳欣介绍,所谓执行和解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经执行人员确认后,即按协议履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执行和解的案件履行完成,案件终结之后员工可以拿到一部分工资报酬,企业也可以从涉案名单脱离,继续生产经营。“事实上有些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因为涉案导致公司或个人贷款审批、授信受影响,主动联系法官,促成和解。”靳欣说。
尤其是今年,疫情影响下,有些企业出现资金短缺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企业与员工共克时艰,等待市场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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