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做法是合理的。你们调岗违法,得收回!
劳动者在遇到单位调岗调薪时,首先应理解用人单位的要求,同时在发生调整时,充分了解对自己权益的影响,积极与用人单位开展协商,共同寻求调整变化中的和谐。
需注意,即使单位变更劳动合同不合理,劳动者可以拒绝到新岗位,或者要求补发被扣除的工资,但是不要轻易辞职,否则可能白白遭受损失。因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
有的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强制调岗时,既不去新岗位报到,又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几天未上班,而此时用人单位则以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上海高院认为,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也不可否认用人单位因生产结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或外部市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行使经营管理自主权,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劳动者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对此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这也是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的具体体现。如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岗位有异议,应当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而不应当以消极怠工的方式进行抵制或对抗。故如劳动者既未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也未到原岗位出勤的,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确属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调岗时,不要轻易地不去上班,由此陷入旷工而被解除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而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或管理调整时,也应首先选择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尽量通过变更或补充签订劳动合同方式完成调整;若未能协商一致,在基于用工自主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地点时,也要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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