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5月28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湖北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鸭脖、凤爪等产品,因为菌落总数超标被要求下架、召回。
【说法】
《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认为,对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作出规定,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健全市场经济制度,尤其是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领域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举措。
(资料来源:司法部、鹿城警务在线微信公众号)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电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南京警方新近破获一起特大直播售假案,查获假冒品牌服饰30余万件,涉案金额近2亿元。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