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15日电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单位和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多头重复收费、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等。
山西要求,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吸收会员,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山西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按程序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山西各级民政部门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举报平台和投诉举报电话,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曝光行业协会商会的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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