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公布后,浙江高考语文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其以语文作文阅卷大组组长身份主编图书、以及参加作文讲座的经历也被自媒体曝光。
质疑方认为,陈建新违规发布高考满分作文、出版图书、参加作文讲座,以语文作业阅卷大组组长身份,谋取私利。
其行为是否违规,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就目前自媒体爆料看,仅以其出版图书、参与讲座,就认定违规,这并非理性讨论。
从信息公开、高考透明角度看,阅卷组公布高考满分作文,出版解读高考作文阅卷的图书,以及参加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活动,本无可厚非。如果把这些行为都定性为违规,将会走到信息公开的反面:由于怕引起争议,各省市不再公布满分作文,明确要求所有阅卷者不能出版图书、解读高考阅卷。
高考满分作文该不该公布
从信息公开角度看,应该公布。但是公布应该有程序和规定,而不是由参与阅卷者随意公布。
早在20多年前,在高考作文阅卷期间或阅卷刚结束后,就会有当地主流媒体披露满分作文,并进行点评。如2001年江苏满分作文《赤兔之死》,这篇作文还改变了作者的命运,被南京师范大学破格录取。
公开满分作文,也是高考阅卷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一部分。应该按照规定程序,由阅卷组集体决定,并由教育考试院最终决策。任何阅卷人员,包括阅卷组组长不能私自将满分作文发给媒体。
对今年引发争议的浙江高考满分作文,需要追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公布。若未经考试院授权,则是违反了程序。
但是,如果各省教育考试部门担心公布满分作文,会引发争议、带来“舆情”,干脆就不公布,这不仅是让阅卷过程变得神秘,也将是信息公开的倒退。
对于舆情与争议,教育考试部门要分清专业评价与舆论评价,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对作文评分,阅卷者会都有不同意见,何况进入舆论场后,没有不同意见,反而不正常。
近年来,在公布高考满分作文方面,各省教育考试部门都不太积极,大多倾向于不公布。笔者担心的是,今年围绕浙江高考满分作文引发的舆情,会让各地教育考试院都不再公布高考满分作文。
作文阅卷组组长的权力有多大
此次引发争议的满分作文,其评分是符合规定的。一名阅卷者评分39分,另一名阅卷者评分55分,由于两名阅卷者评分相差较大,因此启动第三名阅卷者评分,评分55分。
最终由作文审查组评分满分。这一过程在作文公布时就已经说明。但仍有质疑声认为这是作文阅卷组长“一手操作”的结果。
如果两名老师评分都是39分、40分,便不会启动第三名阅卷者评分,更不会进入作文审查组的视野。一篇高考作文,能进入作文审查组的概率可能不足千分之一(以25万考生计算,约为250篇)。
作文审查组由多人组成,根本不可能是考生迎合阅卷组组长的口味而写,他很难确定文章会进入审查环节。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基本理性,由作文阅卷组组长牵头主编的高考作文指导书,在市场上销售情况并不像网友说的那样火爆。
在普通高考中,阅卷者也并不怎么受考生和家长追捧。道理很简单,一省考生几十万,参与阅卷者众多,考生信息全屏蔽,你怎么知道能恰好碰到这位阅卷者?
在高考中,只有艺考专业校考,家长才会想到“打点”评委,因为评委会当面评分,而这也是近年来被严厉治理的招生腐败行为。
相对来说,高考命题者的权力要大得多,也是考生、培训机构追逐的对象。这也是国家和各地教育考试部门严格禁止命题者参加培训,并对命题者身份进行保密的原因。而阅卷者是高考结束后才阅卷,不参与命题,也无法将作文题目告诉学生。
基于这一逻辑,解读阅卷标准也是服务考生,由阅卷组组长担任主编出版指导书籍,并不违反规定。
此外,购买指导书籍的更多是语文老师,他们会在教学中,根据对阅卷标准的理解,进行教学。而购买图书的学生则未必能按照指导写出好文章来。
这类图书,只要不是校方强制购买,由考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也属于正常出版行为。
至于陈建新被邀请做作文讲座新少年作文大赛“超级作文课”,是由《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下属《钱江晚报》发起并主办,全名为“新少年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属于媒体组织的公益讲座。假如有调查显示,他自己办班,以阅卷组长身份进行虚假宣传,那属于培训机构违规经营。
舆论对涉及教育公平、考试公平的公共事务,要履行监督责任。但是,监督不能搞“阴谋论”。如果专业的作文评分事务,进入舆论场之后,演变为这种舆论风向,越来多的专业人员,可能不愿意再坚持专业判断。
满分作文的导向作用有多大
“如果这篇作文不是满分,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争议,因为满分作文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这也是最为主流的舆论意见。
59分和60分一分之差,就会有“质变”。今年江苏高考语数外三门第一名的学生,因为有一门选择等级为B+,无缘报考北大清华,引发关注。
很多网友坚定地称这名考生为“状元”,因为语数外是计分科目,而另外两门科目按等级计分,由高校提出报考等级要求。
江苏高考考5门,而不是3门,仅因语数外三门计分,另外两门算等级,于是就按语数外三门论“状元”,这就是当前的舆论生态。这名考生语数外三门430分(满分480分),等级为B+A,比这名考生语数外低一分的考生,两门等级为A+A+,如果算5门总分,谁的总分高?
因为60分是满分,而满分作文就具有示范效应,而59分,则不会有这么大的示范效应,所以给59分接受,给60分不行,这种观念颇有市场。在我国教育评价体系中,爱第一名,不爱A+,因为第一名就一个,而A+可能不是第一名,且有多个。
这也是夸大了满分作文的示范效应。事实上,每年各省的高考满分作文绝不止一篇,而浙江今年的高考满分作文也不是只有这一篇《生活在树上》。如果每篇都是示范,学生向哪个示范学习?一篇满分作文会有多大的示范作用?
2001年,江苏的满分作文《赤兔之死》发布后,也有人质疑,给一篇文言文作文满分,是很不好的示范,会有很多考生模仿。可20年过去,有多少考生模仿呢?而我们也忽略了,模仿也需要时间投入和知识积累。
对于《生活在树上》这篇作文,反对者担心会引起学生效仿,这不但忽视了模仿难度,也忽视了每年满分作文有好几十篇的事实,考生即便模仿也会选择适合自己的类型。
与网友的担心恰恰相反,高考套路文绝非《生活在树上》这类文章,不是在文章中嵌入几个生僻字就能忽悠到阅卷老师。
社会舆论对高考的关注,作文是焦点之一:作文题出得好不好,阅卷标准是否正确等等。但既然语文成绩纳入选拔体系,就得有评分标准。
矛盾的焦点在于高考语文是选拔考,而不是评价考。所谓选拔考,就是把考生公平地选拔出来即可,而评价考,则是通过考试,评价学生的真实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和学科素养。
中国学生作文的时间很短,篇幅也就800字,而法国高考作文给学生时间是4个小时,有充分的表达自己观点的时间。另外,选拔考的成绩,就是高校录取的依据,按分数高低进行录取,而评价考的成绩,则是高校录取的一方面依据,并不按分数高低录取,还要考察考生的其他能力与素养。
在国内,哪所高校在录取学生时,还会看学生的语文作文分?比如,如果不是媒体发布江苏2001年的满分作文,这名考生怎会得到高校关注并破格录取?
要提高作文命题质量和阅读质量,进一步提高语文教育质量,以及所有学科教育质量,都需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把升学考试从“选拔”,改革为“评价”。否则,围绕命题和阅卷的争议,不过是“一地鸡毛”。
(熊丙奇,知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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