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彪
人社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提出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使有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8月6日《人民日报》)
今年7月,人社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抢抓毕业生离校前后工作关键期,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全力推动升学培训促就业、政策岗位促就业、专场招聘促就业、精准服务促就业、对口支援促就业等5项重点任务落地。此次三部门再次发文,着重强调要建立就业帮扶机制,推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确保各项帮扶政策及时兑现。
与家庭条件好的其他毕业生相比,贫困家庭毕业生竞争力总体较弱,在求职就业上相对处于劣势。同时,大部分贫困生申请了助学贷款,他们所承载的经济压力及改变家庭命运的心理压力一般都很大;加之受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显得更难。种种现实,决定了他们更迫切需要政策发力,助力全面就业及其家庭顺利脱贫。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一人就业,全家脱贫”,或许没有谁比贫困家庭毕业生更能理解这句话的分量。建立帮扶机制,包括为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确定一名职业指导师,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专项招聘服务,举办小型供需对接活动,组织跨地区服务协作和岗位共享等。
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要有“优先保障”意识。比如北京通过“码”上服务+精准对接的工作模式,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点对点、一对一”帮扶;贵州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2万个、拿出不少于1000个岗位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江西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至少提供3个以上的就业岗位选择,确保帮扶全覆盖……这些举措,都值得借鉴。
总之,要“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使有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必须将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是一项重要紧迫、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各地像对待自家孩子一样,带着感情和温暖,千方百计做好对他们的就业服务,确保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落袋为安”。
新闻推荐
新华社广州7月31日电(记者杨淑馨)记者31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为加强公益诉讼跨省检察协作,广东梅州、河源、潮州,福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