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升治理效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强调要顺应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转移趋势,分类优化社区设置规模;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实施“双千”社会组织孵化计划、社会企业培育计划、万人社工培训计划;加强社区环境营造,探索推行“街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深化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邻里和睦文化,褒扬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先进事迹;开展乡村文脉保护传承、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整治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加大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招聘力度,实施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制度,用好基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政策。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党组织架构,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动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活动共办。
为提升改革实效,《指导意见》还创新提出要建立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效监测评估体系,对改革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强化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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