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认为,示范文本有利于防止部分培训机构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学员责任、排除学员主要权利、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情况发生。文本相关条款明确,培训机构应当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重申线下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时还为家长及学生申请提前退学提供多种退费选择方案,有效杜绝了以往培训合同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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