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郭振亮报道
本报6月17日讯6月17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号),进一步降低了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同时对实物配租梯度租金档位划分等内容进行了优化。
调整后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将收入标准由原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调整至3388元;二是明确了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条件,使住房保障制度惠及更多群体;三是优化了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租金档位划分标准,优化后租赁补贴、租金档位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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