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榆)5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向社会公众介绍云南法院创新工作方式。记者获悉,云南在全国率先试点未成年司法“分流”项目,首次在家暴案件中引入“专家证人”,审理全国第一个“官告民”控辍保学案件。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全省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万余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000余件。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云南法院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贯彻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的价值取向,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为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院对因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经济困难的涉诉未成年人实施诉讼费用减、免、缓等措施,对行动不便的偏远地区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巡回开庭、假日法庭等举措,对涉诉弱势困境儿童打通法律援助通道。
2017年至2019年,云南法院共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427件,给予救助1331件。建立《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至2019年,云南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9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云南法院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妥善审理“控辍保学”案件,使1046名辍学儿童重返校园。
记者了解到,2002年开始,云南在全国首创未成年人“分流”司法项目,实行司法分流,将触法未成年人从正式司法程序中“分流”出去,最大限度地避免对一部分未成年人进行监禁。
作为我国最早建立的以挽救触法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目标的司法试点项目,2017年,该“分流”项目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面实施。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少年审判工作从法庭走向学校、社区,庭内与庭外互动、审判与预防并举,积极构建社会综合治理防范体系。特别是“送法进校园”形成了长效机制,129家基层法院全部派员担任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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