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澎湃新闻从湖南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360件。案由多为婚姻家庭类纠纷,争议焦点多为抚养费的支付和探视权的履行。
发布会现场 湖南高院 图
发布会上通报了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并发布全省法院2019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针对涉未成年人婚姻纠纷焦点多为抚养费和探视权的问题,部分法院积极探索审执一体化模式,由承办法官在结案后负责案件执行。在保障司法公正、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基础上适用简化审、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积极探索新型少年案件审判方式,推广“圆桌审判”和少年案件调解室,使法官与少年间距离拉近,更能触摸少年的情感,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去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91件,位居前五位的案件类型为盗窃、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分别为886件、451件、282件、246件、228件。据统计,全省犯罪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岁,占犯罪未成年人比86.64%;在全省法院判处的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86.4%;无业人员犯罪占比47.3%;在校学生犯罪占一定比率;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占很大比率,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犯罪未成年人占比达80%以上。
为此,湖南全省各级法院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和平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为未成年被告人、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帮扶教育。
湖南高院审委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尹南飞介绍,湖南法院开展“前科消灭”换新生、“安全保护”促成长、“心理干预”去阴影的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判和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下发《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建立案件审理阶段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机制,实现未成年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的全面保护。(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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