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经开区凤仪片区。
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消息,5月27日,大理经开区开展对区域内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大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至6月30日。整治行动对认筹、定金等行业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信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文件同时强调,变相价外加价行为在重点整治范围,包括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 此外,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同样为重点整治内容。
对于购房活动中存在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本次活动也将重点清理。
违规改建、违规销售商办、产业类等项目;项目建设推进不顺利,到期或逾期不能交房;销售资金未能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包括引诱购房户将购房款存入非指定监管账户的)也不被允许。
项目方拖欠建设方工程款、有停工风险的;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将被禁止。 整治行动要求,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就学等事项;在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行为不得出现。
为进行本次整治,大理经开区成立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通过企业自检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工作组巡查的方式及时处理各种存在的问题。 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題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领域共治共管局面。(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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