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定,疫情期间被告人出看守所参加庭审回所后一律单独关押。这让重庆市江津区看守所陷入两难境地,该所因硬件条件有限,没有足够监室对一起非法拘禁案的21被告人实施单独关押。
“特殊法庭”正在庭审 本文图片均来自江津区公安局
江津区公安局工作人员5月23日告诉澎湃新闻,区看守所主动与区法院刑庭多次沟通,决定将看守所家属会见室改造成“特殊法庭”。5月20日,这起非法拘禁案在“特殊法庭”顺利开庭。
上述工作人员说,5月初,江津区看守所所长龚南璧在梳理所内工作时发现,一起非法拘禁案5月20日将进入审判程序,涉及在所内羁押的被告人21人。按公安部规定,疫情期间被告人出看守所参加庭审回所后一律单独关押。
在“特殊法庭”受审的被告人
江津区看守所工作人员说,因为看守所硬件条件有限,没有足够的监室对21人实施单独关押,考虑到后续还有数起涉及多人的团伙案件开庭审理,这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
犯难的龚南璧在对看守所各功能区进行检查时,看到家属会见室的玻璃墙后,萌生“在看守所内部开庭”的想法。他说,玻璃墙既能清晰地看到彼此,还可以依靠玻璃墙的完全物理隔离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庭审现场
随后,龚南璧向江津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汇报此事,他的想法得到领导支持。而后,江津区看守所便与江津区法院刑庭进行沟通,并得到法院主要领导的同意。
江津区公安局工作人员说,法院、看守所达成共识后,5月中旬开始,双方派出技术人员对家属会见室进行重新改造,布置庭审室内必需的桌椅、摄像头、话筒等设备。经改造后,一个设备完全的“特殊法庭”在家属会见室落成。
该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5月20日上午,涉及21名被告人的这起非法拘禁案在“特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所有被告人依次从监区通道直接进入会见室内室。法院、检察院、律师、人民陪审员在会见室外室参加诉讼。双方全程物理隔离,杜绝交叉感染可能性。经过首次开庭实践,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庭审要求、保障审理效果。
澎湃新闻从江津区公安局了解到,该区看守所在会见室设立“特殊法庭”,系重庆市内首创,也为当前形势下各地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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