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协会长高子程处获悉,他将提交建议,确认律师事务所享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支持律师事务所在房屋租金、税收、五险一金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同等、公平的优惠待遇。
高子程在建议中指出,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与市场主体同等权利义务。且承担着比普通企业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理当更多享受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以资可持续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各部委在房屋租金、税收、五险一金等方面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缓解其压力。高子程指出,但是目前,律师事务所的小微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明确,各地政策不一,执法标准不一。因律师事务所主体为当地司法局注册设立,并非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登记。这种特殊性使得律师事务所在享受小微企业政策优惠时遇到困难,待遇不平等。
高子程认为,律师事务所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市场经营主体,但又区别于普通的市场经营主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公益性等特征。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其工作对于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公益,对于国家营商环境、市场活力影响巨大,为国家税收、就业作出大量贡献。律师事务所不仅应当得到与其他工商登记的小微企业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其对于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比其他小微企业更特殊的意义,更应该得到政策的倾斜和扶持。
为此,高子程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法部共同确认律师事务所享有小微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支持律师事务所在房屋租金、税收、五险一金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同等、公平的优惠待遇。(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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