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5月18日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晋城市政协原副主席秦李芳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李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缺失,组织观念淡漠,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秦李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李芳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依法罢免其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终止其晋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撤销其晋城市第七届政协委员资格。
秦李芳简历:
秦李芳,男,汉族,1960年3月生,山西壶关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4月,任晋城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9年12月,任晋城市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10月,任晋城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2018年9月,任晋城市政协党组成员、提案委员会主任;2019年2月,任晋城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提案委员会主任;2019年4月被免职。(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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