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领导干部出面“站台”推介的营销活动成为新风潮。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以直播“带货”方式帮助农民销售滞销的农产品。然而,领导干部直播“带货”也带来了一些“冷思考”。
5月17日,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众号刊发题为《发文搞摊派、亏本做买卖、雇水军拍马屁……谨防直播带货变官员秀 | 每日快评》的文章称,“时下,不少地方领导干部积极尝试直播带货,以平易近人的方式推销本地特色农副产品,收获了不少赞声。但记者调研发现,有部分领导干部将直播间当成秀场,不但流量注水、销量造假、大搞摊派,还组织水军齐呼“领导好帅”。这种自欺欺人的浮夸作秀,背离了为民办实事的初衷,成了一种出风头、讲排场的新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文章称,“为了直播时的流量和销量好看,一些地方费尽了心思——有的地方专门发文搞摊派,不仅让党员干部当观众,还规定了“最低消费额”;有的地方“亏本赚吆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搞促销,只管流量、销量好看,不管这笔买卖划不划算;还有的地方搞“二次签约”“虚假下单”,把已完成的交易在直播时再演练一遍,或下单之后再退单……”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人民政协报》5月18日刊发了农工民主党党员陈可乐的文章《热潮中的冷思考:政府领导直播“带货”亟待建章立制》,对时下蔚然成风的政府领导直播“带货”提出了“冷思考”。
在看到政府领导直播“带货”为地方发展经济产生直接作用的同时,文章称,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机制,领导直播“带货”也带来不少风险,包括易误伤政府公信力、易引发廉政风险、易打乱市场秩序等。
譬如,易误伤政府公信力方面,文章分析指出,政府领导直播“带货”,从本质上说是以个人和政府信用为当地产品背书和代言,一旦发生“翻车”事故,不仅直接败坏本地产品声誉和品牌形象,还会连累和伤害政府公信力。
为此,陈可乐在上述文章中指出,基于我国目前针对领导直播“带货”尚无规范化机制要求,结合存在的风险,建议由中央办公厅牵头,组织国家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针对党政领导为地方产品销售开展直播“带货”的活动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如下内容:
一是活动要审批制。地方领导采用直播“带货”方式帮助地方企业和农民销售农产品的,由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方案,方案须经当地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纪委备案,未经审批,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以直播“带货”等方式参与相关营销活动。
二是商品要准入制。原则上,党政领导直播“带货”应当仅限于当地出现自然灾害、极端气候、疫情等不可抗力的重大事故影响而滞销的产品,且销售产品必须是农产品。除此之外,党政领导不得参与相关营销活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必须对拟销售的产品进行背景调查,防止不法商家和农户虚构产品滞销事实,防止虚假悲情营销活动。
三是质量要承诺制。党政领导帮助直播“带货”的商品,在营销活动开始前,市场监管部门须对拟销售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与被帮助的商家或农户签订质量承诺书,明确商家或农户的产品质量责任,规定售后服务要求,以维护好政府的公信力和声誉。
四是监管要专项制。针对领导直播“带货”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专项监管,针对事前预热宣传,要防止出现利用政府和领导形象为产品代言等广告宣传行为;针对事后出现消费者投诉等案件,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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