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被限制高消费、银行卡被冻结,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号等借给他收款,浙江安吉县一名男子日前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6年,汪某因公司破产被债权人诉至法院,标的115万多元,年底案件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八九月,汪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两次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始终称没有履行能力。但执行人员发现其关联账户内有银行流水。调查发现,汪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银行卡被冻结,随后借用好友童某的银行卡、微信账号等收款数十万元。今年3月,两人被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法院审理认为,汪某对法院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童某非被执行人,但明知汪某为规避执行,仍将银行卡及手机号、微信号提供给汪某,帮助其逃避执行,属共同犯罪,是从犯。(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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