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今日国内 > 正文

以第三方公司名义 给员工代缴社保合法吗?

来源:大江晚报 2020-05-14 00:30   https://www.yybnet.net/

2015年5月,李某入职某药业公司,任柜面销售,月薪4000元,药业公司未以本公司名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而是由法人的另一家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李某以药业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认为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遂裁决药业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且一裁终局。该药业公司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仲裁裁决查明的事实,2015年5月,李某与第三方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药业公司为用人单位,而李某的社会保险却由第三方公司办理,虽然药业公司的经营者与第三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但二者属于不同的用人单位,改变了缴费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应认定该药业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故李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药业公司撤销申请。

王刚律师点评:本案争议在于以其他公司名义缴纳社保算不算“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以第三方公司名义缴纳社保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司法实践中,已有裁判机关明确规定这种缴纳社保行为违法。《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的意见综述》第12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但委托其他单位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合法?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合法。用人单位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若劳动者据此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很多公司基于各种原因,可能未以本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委托第三方公司以第三方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保,从现行法律规定分析,这种代缴社保行为存在较大风险,万不可掉以轻心。

新闻推荐

山西高平两村庄村民房屋开裂 市政府筹集千万资金将用于安置

北李村民家墙体地面多处破裂  受访者供图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三甲镇北李村、邢村的四十多户村民房屋出现开裂一...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以第三方公司名义 给员工代缴社保合法吗?)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