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坏文物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制定的《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简称《惩戒办法》)6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惩戒办法》,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将对刻画、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构成刑事犯罪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
《惩戒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对长城主体和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他相关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不仅将对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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