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万德方) 3月31日,有市民反映,其2014年购买了位于东港区海滨五路与天津路交会处天成观潮小区的二手房,因原房主户口未迁走,导致他至今无法落户。
4月1日,这位市民告诉记者,其2014年购买这处房产时,当年即完成了交易过户。但后来一直联系不上原房主,导致他至今仍无法落户。今年将面临孩子上学的问题,让他感到非常着急。
“去石臼边防派出所咨询过几次,工作人员说需要原房主户口迁走我才能落户。”这位市民同时表示,其实这几年一直在寻找原房主,也通过原房主的朋友寻找他的下落,派出所也参与联系,但始终联系不上,人就像失踪了一样。
“9月份,孩子要上小学,到现在也没法落户口,实在没办法了。”面临困扰,这位市民感到很无奈。他表示目前急于寻找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记者联系到石臼边防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介绍,一个房子只能有一个户口,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到派出所的集体户,但需要履行告知义务。目前,仍然联系不到原房主。
该工作人员表示,派出所将再尝试通过联系通信运营商查找原房主的其他联系方式,尽快联系原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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