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了第14号公告:对由黑龙江省口岸直接入境人员,实行第一入境地即是隔离地。
公告提出,对黑龙江省所有入境人员,严格实行6个100%“闭环管控”措施,即在全省各口岸严格实行对进境运输工具100%登临检疫,对入境人员100%验核健康申明卡、100%进行体温检测、100%实施流行病学调查、100%采样检测、100%实施集中隔离。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的管控措施,做到凡进必检、不漏一人、万无一失。
公告还提出,国内有风险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进入黑龙江省人员要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有条件的集中隔离,没有条件的居家隔离,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第一个14天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再作调整。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各地要加强对湖北省及武汉市进入黑龙江省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和人文关怀,适当安排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
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病毒感染确诊病例做好监测、追踪、隔离和治疗。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按“四早”要求,严格集中隔离措施,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和医疗干预,坚决切断传染源。持续加大筛查检测力度和对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力度,有效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管控工作,坚决封住防控漏洞。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要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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