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3月26日从浙江省建设厅获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日前下发《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全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的计取标准。
《通知》称,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从3月2日实施二级响应起至3月22日止,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取;从3月23日起,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因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据介绍,该《通知》是为加强对建筑业精准帮扶、精准施策,根据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调整和施工现场防疫物资供需矛盾缓解而出台的。
2月12日,浙江省建设厅出台《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发布18条政策举措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其中包括: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月21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通知》,疫情防控专项费用是因疫情防控期间复(开)工增加的防疫管理(宣传教育、体温检测、现场消毒、疫情排查和统计上报等)、防疫物资(口罩、护目镜、手套、体温检测器、消毒设备及材料等)等费用。这一费用经签证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该费用只计取增值税,同时发承包双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名单的登记和签证工作。
据了解,截至3月20日,浙江的建筑工地已开复工19724个,复工人员133万人,复产率85.9%,其中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复工4268家,实现全面复工。(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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