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郑州 2月9日通报,4人从越南返回郑州后隐瞒真实行程,后均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通报称,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月7日,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依法对李某朝(男,34岁,洛阳栾川县人)、田某(女,34岁,惠济区人)、李某(男,57岁,洛阳栾川县人)、王某(女,57岁,洛阳栾川县人)4人(均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1月28日10时许,李某朝等4人从越南芽庄返回郑州后,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出入公共场所。2月5日,李某朝、李某出现发热症状后自驾车至惠济区人民医院就诊,当晚转送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2月6日确诊。2月6日,王某、田某因家属确诊由120转送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王某2月7日确诊,田某2月8日确诊。现李某朝等4人均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已导致4人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多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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