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圩派出所查处一宗拒不执行森林防火命令的案件,处罚违法行为人1名。
1月17日14时许,饶平县警方接到村民报警,饶平县新圩镇冯田村一名村民在自家山上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山火于当天下午被及时控制扑灭,火灾烧毁山林地面积约2亩,因扑救及时,火灾没有扩散或造成人员伤亡。
经过走访调查,新圩派出所于当天下午将嫌疑人陈某潮抓获。经审查,陈某潮对其违反相关规定在山林地区焚烧杂草并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的命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陈某潮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张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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