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谢耘)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办理的做法,自1月15日起,在全区率先推行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两证同办”。今后,药品零售企业可在线上申请办理事项,并可自行打印“药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不见面”“无纸化”审批。
此前,申请人开办药店需要经过两个阶段的许可审批。第一阶段,申请人向发证机关提出“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申请,承诺办结时限为9个工作日,通过审查后获得筹建许可。第二阶段,申请人凭准予筹建决定书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承诺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通过现场核查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推行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两证同办”后,申请人开办药店,可同时在网上填报平台提出“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进行一次现场审查, 7个工作日内即可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效能提速率达56%,有效地为企业降低了门店空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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