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每年都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之所以如此,一则在于带薪年休假虽有法律保障,但是落实起来并不易,对部分劳动者而言更是可望而不可及;二则在于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劳动者难免会遇到“过期作废”的情形;三则在于人们对带薪年休假的强烈渴求。基于此,带薪年休假未尝不是职场中的隐痛。
随着陪伴家庭、看护老人等需求不断增加,对于职场劳动者而言,更期盼的是年休假更具有灵活性。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一些特殊情况,单位可以对职工年休假进行灵活安排。这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仅要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带薪休假权,也更需要多些人性化举措,让休假更灵活,以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多元化休假需求。
法律对劳动者休假权有着完备的规定,就需要用人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当然,作为劳动用工监察保障部门,同样应重视劳动者休假权落实情况,对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及时给予纠偏,从而让劳动者更高质量、更加自主地休假,增加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河北高碑店|杨玉龙|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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