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这意味着我国开始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营商改革政策上升为法规制度,改革条例的系统化、规范化,权威性进一步提升。
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再“提速”,近日,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条例》将近年来全国和地方已经普遍实行的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作了归纳提炼,对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做法,通过相关制度设计提供法律法规支撑,意味着我国开始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营商改革政策上升为法规制度,改革条例的系统化、规范化,权威性进一步提升。
可以看到,国家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确实下定了决心、给足了力度。《条例》在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规范创新监管执法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具体而言就是市场准入和退出更容易、税费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更容易、企业办事儿更便捷等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当前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从1.0到3.0版,再到现在全方位推进营商环境各法制化改革,值得肯定的是,无论对于哪一个时期,政策制定都是以问题导向为基础,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痛点难点问题,其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实际效果无疑是值得期待的。
一波接一波的改革举措,在彰显政府决心的同时,旨在为市场主体注入强心剂。这也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经济转型需要,为了激发经济主体活力,必须要优化营商环境来提高企业投资建设和群众创业的积极性。因此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是促进经济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企业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如融资、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痛点难点,我国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营商环境中信贷领域的改革在实际实践过程中,资本仍是国企倾斜的,民营企业仍不占优势。这种现象与我国的国情及意识形态有关,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并不是我国的特有现象,而是一个长期性、世界性普遍存在的难题。营商环境改革中事实上已经提出“竞争中性”原则,对各种性质企业一视同仁,但达到这些方向的目标需要有个过程,虽然信贷领域依旧存在对外资企业及国企倾斜的问题,相信法制化进程将会逐渐缩小、消除这个过程,解决针对民营企业在参与竞争、享受政策、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不平等待遇的问题。
此次《条例》也明确确立了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规范,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可以看到,目前营商环境优化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进展,但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无论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还是进一步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举措,其实都能对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想要从实质上对企业产生深且远的影响,其实依赖的是朝着正确方向的、持续性的改革。
也就是说营商环境改革是个持久战,营商环境改革的目标,其实最终不是在于办事流程减少了一天或半天、负面清单又调整了多少等,而是在于以真正开放的姿态、更严格公平的监管、更有效率的落实,信任企业家,激发更多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总而言之,《条例》就是为了保障最大限度确保制定的政策能够达到合法有效、互相协调、正面激励的效果。
□盘和林(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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