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月9日电(记者王泽昊陈尚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西藏已实现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74县(区)均实现县域内农牧区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率达
98.5%。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把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等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并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实行个人不缴费政策,全部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
同时,参保贫困户还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医的,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仅需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员就医垫资压力。
此外,西藏农牧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6万元降低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5000元;年度最高赔付限额由原来的7万元提高至14万元,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口因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经济负担。同时,贫困人口还享受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普通医疗救助限额提升至每年10万元,重特大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到每年20万元。
新闻推荐
刷脸打卡、智能计步、百米竞速、运动排名……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附近,智能健康步道日前“重装上线”。周边的上班族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