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柳
还在为身边的环境问题闹心?电话投诉多次落实不好?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制定了领导接访制度,将针对环境问题形成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亲自阅读群众来信,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第一批“面对面”接访于今日上午开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将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举报。
接访人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每周安排一名支队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接访信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等方式,至少提前两天公示接访信息,市民若想举报环境问题,可自行携带身份证前往。
接访形式: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
定点接访是指在来访接待室等固定的接待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的约请信访人反映信访事项,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接访程序
登记:接访前,来访人应填写《来访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接谈:接访人将按填表的先后顺序依次接谈。
批示:接访的领导干部将根据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出批示和安排,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
转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将接访案件交办到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对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将逐渐建立工作台账。
交办:对领导接访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将进行督办,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处理,按时办结,回复来访群众,促进“案结事了”和问题解决。
遇到以下问题您都可以举报
1.工业项目日均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或者被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
2.已被责令限产、停产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或者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擅自恢复生产的;
3.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的和违反“三同时”制度擅自生产的;
4.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5.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备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接受委托监测数据造假等逃避监管的;
6.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的;
7.纳入“散乱污”和燃煤小锅炉关停取缔清单又死灰复燃的;
8.未按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检测和信息公开的;
9.设置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的;
10.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11.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私自将危险废物送交无资质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非法处置的;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或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造成严重环境和人身危害的;
12.违法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污染物的;
13. 违法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
14. 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的;未经批准擅自处置或者丢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废液的;
15.排污单位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停产、限产决定或者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期间偷开偷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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