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不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
意见指出,价格争议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纠纷。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主要涉及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物业服务、旅游餐饮服务、工程建设造价、农业生产资料、保险理赔等民生领域。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畅通调解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重要抓手。 ·罗沙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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