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正
进入2019年12月份,个税纳税人迎来第一次汇算清缴。一年下来,大家的纳税单和收入账有何变化?
“工薪族”的钱包更鼓
魏冬向记者展示了2019年11月初收到的工资条。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他,工资条上显示当月收入为3万余元;工资收入额减除5000元和社保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是25000余元,当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3600余元;最终魏冬10月份的到手工资是22000余元。
魏冬介绍,“我每个月房租是5000元左右,申报抵扣个税,直辖市租房居住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是每月1500元,等于每年少交了几百元的税费。”一年下来,魏冬大致算算账,比上一年每月平均少缴税两三百元。他笑言:“如果税务部门有好用的小程序,我一输入识别号,就能显示出当年比上年具体少缴多少,获得感就更明显了。”
中低收入者受益
吴叔、张姨是一对年过五旬的夫妇,吴叔在合肥、南京等地打工,张姨则在上海从事家政行业多年。吴叔表示:“我们这种在工地上做小工的,挣的是劳务报酬。以前劳务费相比工资,‘起征点’低,赚多赚少都是交二成税。”如今的个税法对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一视同仁,缴税时“一碗水端平”。同样计入综合所得,享受年度6万元减除和超额累进税率,让吴叔的到手收入更高。张姨吃住都在雇主家中。个税新政实施后,月工资近万元的她,除了应纳税收入额减除5000元,赡养老人等还有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实现缴纳个人所得税为零。
2019年11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这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特殊群体感受到温暖
中国海员群体规模庞大,到2018年底已有注册船员157.5万人,居世界第一。2019年11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借鉴国际做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任景伟目前在中海油一条浮式储油船上担任二管轮。他介绍,“海员享受个税优惠是国际通行做法,过去几年,行业待遇跟陆地工作者缩小,职业吸引力也在下降。”在他看来,船员作为一个付出巨大却回报甚少的少数群体,应得到社会的理解。
任景伟算了一笔账:“我自己是二管轮,在船月收入为2万元左右。以一年在船8个月计,年收入16万元,分月预缴后平均每月工资13000元,扣除每月单位代缴的社保公积金3000元左右,再减除5000元,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元,每月缴个税290元。这次优惠出台后,收入减半计税,每月个税为零,每年可以省下几千元税款。如果是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等更高级的船员,省下的税费就更多了。”(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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