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恶意索赔投诉不再受理
二十多年前,以王海为代表的一批“职业打假人”横空出世,自其诞生之日起,关于这个群体是“刁民”还是“英雄”的争议就一直没有断过。
如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快一周时间,对“职业打假”影响几何?对举报违法行为有怎样的支持力度?记者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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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品是职业打假“重灾区”
2019年12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再审判决书显示,1个职业打假人的“索赔”官司打了3年多。
“职业打假人”买到假酒后,以假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商家“退一赔十”,一审二审败诉后申请再审。
法院发现,在案件类型方面,职业打假食药品类比重明显偏高,2019年更是占到收案数的75%。但是,这些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并不涉及食药品本身质量问题,职业打假人盯上了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产品说明、未取得行政审批手续等方面的瑕疵,对真正社会危害较大的假冒伪劣产品及非法经营主体打击效果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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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名声“被污”
记者采访了解到,职业打假大致分三类:一是公司化运作;二是合伙,三五人为多,分工明确,找目标、打假、打官司,然后分成;三是单干,散兵游勇,一般就是找超市的过期商品之类的,每月赚几千块零花钱。
“说实话,我看不起这些整天逛超市打假的。”有职业打假人对记者说,这些人会故意把快过期商品藏起来,过几天去找出来再索赔。“职业打假人的名声,就是毁在这些人手里。”
刘某是职业打假人中的一员,在十几年打假过程中,他深深体会到,近几年来消费市场环境净化了许多。
刘某认为,确实存在一些职业打假人为了利益突破道德底线,甚至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我们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伸张了正义,同时兼顾了公众的利益,我觉得这就是价值。”在刘某看来,很多人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需要有人能够站出来不顾自己的安危提出看法,让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作出回应。
“现在政策越来越明朗,那些借着维权的名义损坏维权人名声的人会逐渐被淘汰。”刘某表示,以后遇到假冒伪劣商品,还是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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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吹哨人”和举报人
随着《办法》的实施,“吹哨人”受到公众关注。“吹哨人”一词源于英国,警察在发现罪案时吹哨,以引起同事和民众的注意。而吹哨人制度则起源于19世纪美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89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吹哨人保护法案》。
由于信息封闭和行业专业,大多数企业违法行为的曝光,都因内部人士举报。今年8月,有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员工向中国网财经投诉邮箱爆料该公司严重违规涉嫌犯罪,其列举了多条案例信息,举报杭州工商信托“发新还旧”,多次以类资金池产品转移不良、虚假披露、涉嫌利益输送等。
2018年,轰动一时的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此次事发也是因为长生生物内部生产车间的老员工实名举报所致。
然而,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常常会有顾虑。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经营者内部人员依法举报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同时强化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考虑到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可能会有担心顾虑,《办法》明确允许匿名举报。
为了保护举报人,《办法》规定了主要几项措施:允许匿名举报。只要能够提供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可以不提供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但对于这种匿名举报人,市场监管部门将无法告知是否立案。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条例》中还有关于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且要解决举报人后顾之忧的规定。
去年9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整合优化政府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力争做到“一号响应”。这是国务院层面首次对建立“吹哨人”制度作出部署。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李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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