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着眼着手着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布局和科学部署。那么,我们怎么准确理解、科学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要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标向有哪些?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这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具有三个层次的科学内涵:第一,从政治属性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政治领导和政策推动下治理国家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集中体现。第二,从治理结构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含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和党的建设六大体系,这六大体系不是孤立存在或各自为政的,而是有机统一、相互协调、整体联动的运行系统。其中,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市场治理、政治治理体系中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核心要素。第三,从治理目标来看,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就是说,“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要实现和追求的终极目标。
那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其标向有哪些呢?或者说,什么样程度才是达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我们至少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科学把握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五化”。一是规范化。无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还是社会治理,都应该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形成科学规则,达到规范、有序。二是法治化。任何主体的治理行为必须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治理体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三是民主化。即各项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各项制度安排都应当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四是效率化。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行政效率,治理体系高效运转,取得高效能。五是协调化。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高度协调、高度一致。在这五个目标中,能否实现法治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至关重要。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运用制度体系管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治党治国治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各种复杂国际事务等方面的能力。那么,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又有哪些标向呢?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从治理主体角度来看,有效的治理,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过去我们的社会管理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管理主体的政府一家独揽,市场、社会、民众的力量比较薄弱,甚至缺席,这比较容易导致社会治理的过度行政化,造成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通过改革,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市场本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从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人民本位,让人民群众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实现自我治理,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点。第二,从权力运行角度来看,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原来政府承担了其他主体的许多职能,现在要通过简政放权,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放权于社会,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力的边界范围。在此基础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第三,从组织结构角度来看,有效的治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重点是要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用机制再造流程、简事减费、加强监督、提高效能。
我们应当看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系统谋划、系统布局,还需要一以贯之、持续用力地予以健全、完善和推动。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不懈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改革那些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另一方面,要继续不遗余力提升治理能力。当前,我们虽然在各方面都建立了制度,但在发挥制度效能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很多制度虽然建起来了,但并没有能充分发挥作用。我们还应当看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会一蹴而就,而是任重道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治理能力的提升,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制度体系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实际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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