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各位家长如果有什么想法和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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