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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繁殖的保护动物能不能收购? “江西鹦鹉案”二审改判缓刑,当事人准备继续向最高院提交申请书

来源:江淮晨报 2019-11-18 07:30   https://www.yybnet.net/

江西省贵溪市46岁的邱国荣,在当地经营一家水族馆,因从另一花鸟店进了8只鹦鹉和4只鹩哥,2018年被贵溪森林公安局民警以涉嫌非法购买、销售濒危野生动物带走。随后,邱国荣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12月21日,邱国荣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这12只鸟的最初售卖者拥有野生动物繁殖、驯养及经营许可证,两名当事人均获刑,被称“江西鹦鹉案”。

11月15日,记者从当事人邱国荣处了解到,他于前一天拿到了二审法院判决,法院改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不过,邱国荣对记者说,他的委托律师已准备向最高院提交不予核准该审判的申请书,继续做无罪辩护。

案件始末: “江西鹦鹉案”的前世今生

2016年10月份,邱国荣以自己的名字为名,在家乡开了一家“国荣水族馆”。据他介绍,馆里主要是经营一些花草、金鱼、水族缸、乌龟、兔子等。为了扩大经营范围,他于2018年4月底从南昌东湖区万某经营的花鸟店里购买了8只鹦鹉和4只鹩哥。

当年5月2日,贵溪森林公安局的多位民警来到水族馆,称他们接到有人举报,邱国荣涉嫌非法购买、销售濒危野生动物。民警经过现场查验,查获了12只鸟,属于保护物种,邱国荣当即被警方带走。

随后,警方提供的权威部门鉴定报告认定,邱国荣从他处购买的8只鹦鹉和4只鹩哥,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保护物种。而被带走的当天,邱国荣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4日,他被取保候审;7月30日,贵溪市检察院对邱国荣和他的上家万某提起公诉。

邱国荣向记者提供的2018年12月21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对他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邱国荣犯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而邱的上家万某,则被法院以犯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宣判后,邱国荣不服判决上诉。

该案之所以引人关注,邱国荣的辩护律师、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郑晓静律师称,邱国荣所购并用于出售的8只鹦鹉和4只鹩哥,系人工驯养繁殖,且警方从其上家万某处查证,万某进货处的店主窦某、李某,持有野生动物繁殖及经营许可证,也就说明这些鸟类的源头合法,并非非法捕捉的野生鸟类。

“该案直接把销售双证齐全、源头合法、保证可追溯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合法经营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而这事关全国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的生产、销售,在司法界争议很大。”郑晓静说。

二审改判:

有期徒刑改为缓刑

“我是昨天拿到判决书的,说真的,心里还是很不舒服,我一直希望被判无罪。”作为该案主角邱国荣有些沉闷地对记者说,这件事对他的店影响很大,现在不仅品种少了很多,生意也差得很。

记者从邱国荣提供的判决书看到,上面显示:“涉案鹦鹉系人工驯养繁殖,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小于非法收购、出售纯野外生长、繁殖的鹦鹉,故对邱国荣、万某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撤销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2019)赣0620刑初20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人邱国荣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诉人邱国荣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判决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从这份判决中记者看到,法院认为鉴于涉案鹦鹉系人工驯养繁殖,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小于非法收购、出售纯野外生长、繁殖的鹦鹉,故对邱国荣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且邱国荣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再犯可能性小,故可宣告缓刑。而邱国荣的上家万某则维持原判。

不过,对于二审的判决结果,邱国荣对记者坦言,心存遗憾。

最新进展:

提请最高法院不予核准

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11月15日下午,记者获取了邱国荣委托辩护律师郑晓静提交的《江西鹦鹉案不予核准申请书》。

辩护律师郑晓静在申请书中称:“双证齐全、源头合法、保证可追溯的可商业经营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可以销售和利用……不是犯罪行为。恳请最高法院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依法改判邱国荣无罪!”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双证齐全(既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又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源头合法、保证可追溯的可商业经营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可以销售和利用,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是正常合法经营行为。”辩护律师郑晓静在申请书中说,《野生动物保护法》一直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销售、利用。而双证齐全的涉案鹦鹉购买、销售行为是合法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不管是消费者购买,还是经营者购买和销售都是合法的,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构成一般违法行为,更谈不上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此外,她认为,经营者收购、出售双证齐全的涉案鹦鹉是合法经营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不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我将继续为邱国荣做无罪辩护。”郑晓静称。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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