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老公”“王校长”……王思聪集众多名头于一身。当然,他最广为人知的标签是炫富,连他的狗都坐私人飞机。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因熊猫直播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相关给付义务,王思聪已被上海嘉定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出行不能坐飞机。(见11月10日《新民晚报》)
几天前被北京市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如今又被限制高消费,这意味着王思聪因欠款涉及多宗诉讼案,由不同法院来执行。如果仍然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还款义务,在上述两案中王思聪都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
无论被列为被执行人,还是被限制高消费,显然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至少王思聪的个人信誉与形象都会滑坡。对此,网上出现了各种声音,有人质疑,有人同情,还有人窃喜。那么,应以什么姿态来打量和评价此番事件呢?
首先,应客观看待其投资失败。王思聪涉案主要是因为投资失败。比如此次被限制高消费,是因为其涉及熊猫直播合同纠纷——该项目由王思聪旗下公司投资,现已倒闭。其实,投资本来就有风险,有成功就有失败。王思聪因投资失败涉案是正常市场现象。
资料显示,王思聪在20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33家公司担任股东,在34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08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可见其投资涉猎很广,有失败项目并不让人意外。不过也要懂得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其次,对其契约精神的缺失可以质疑。虽然目前王思聪还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其显然没有遵守合同的约定,否则不会被起诉,也不会被限制高消费。任何人都要有契约精神,名人、“网红”更该如此。一旦公众人物缺乏契约精神,不仅损害合同纠纷另一方的权益,还会对社会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
第三,不要急于下结论。上述两案都处于执行阶段,如果其完全履行相关义务,案件就会执行完毕,如果拒不履行,其就有可能成为“老赖”。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一些人由于分不清楚“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与“限制高消费”,因此认为其已经成为“老赖”,还有人在讨论其是否能够乘坐私人飞机。
一个人无论多么富有多么闪耀,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知名人士涉及类似案件,今后恐怕还会遇到。如果能就此厘清一些问题和相关法律,也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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