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制定发布2019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今年吉林省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9%,中线(基准线)为6%,下线为3%。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工资指导线调整和确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据介绍,吉林还要求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参照工资指导线,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前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如原合同涉及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未达到工资指导线水平,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重新调整,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变更书,作为集体合同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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