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旗下杂志《财新周刊》10月21日刊出报道《百亿假黄金骗贷》,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不过,报道刊发次日(22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一则《关于<财新周刊>不实报道的严正声明》(以下简称“声明”):2019年10月21日,《财新周刊》杂志发表了题为《百亿假黄金骗贷》的报道。报道中称,假黄金的源头主要是河南灵宝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源矿业”),而博源矿业系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货单位。该报道发布后,被部分媒体进行了转载。
上海黄金交易所方面的《声明》表示:“经再次核实确认:上海黄金交易所目前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均经过严格认证,认证企业名录中并无该文中所称的博源矿业。”
《声明》称:《财新周刊》报道中涉及的“博源矿业为上金所指定供货单位”属不实报道。据查证,该报道系作者直接引用2017年2月20日《财经》杂志的一篇报道——《百亿假黄金骗贷记》中的绝大部分内容。而上海黄金交易所已于2017年2月21日就此进行了严正声明,指出其系不实报道。《财经》杂志也已于当日就该报道中所称的“博源矿业为上金所指定供货单位”错误信息进行了更正和致歉。
《声明》指出,此次,《财新周刊》作者严重不负责任,未经调查核实,再次对该错误内容进行发布。现要求《财新周刊》秉持新闻媒体职业原则,本着严肃认真、尊重事实、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的态度,立即删除相关不实内容并对不实报道立即做出更正澄清和致歉!上海黄金交易所将视情况,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敦请部分转发的媒体尽快删除,消除影响。
10月22日17点50分,财新传媒通过旗下财新网以《财新周刊》编辑部名义发布了一则《编辑更正启事》:2019年10月21日出版的《财新周刊》(2019年第40期)刊登报道《百亿假黄金骗贷》,其第13自然段称,“博源矿业也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货单位”,经核对存在事实错误,河南省灵宝市博源矿业有限公司并非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货单位,上海黄金交易所此前已就此做过声明,对此重要事实,本刊记者编辑仅采信了涉案企业官网信息,采写和把关核实不足,特此更正,并向上海黄金交易所和读者深表歉意。
截至22日19点45分,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已经删除上述《声明》。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官网介绍: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专门从事黄金交易的金融要素市场,于2002年10月正式运行。官网表示:“她的成立实现了中国黄金生产、消费、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是中国黄金市场开放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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